餐廳廚師現場制作火焰冰淇淋,因打翻酒瓶將顧客劉女士燒傷,劉女士將餐廳告上法院索賠10萬余元。昨天上午,朝陽法院開庭審理此案,餐廳稱顧客也有責任。
去年8月28日晚,劉女士和同事到北京甲聯港(大魚)餐廳用餐。劉女士起訴說,結賬完畢,廚師在現場制作火焰冰淇淋,因操作失誤將酒瓶打翻,現場起火將她的臉部、脖子、雙手燒傷。事發(fā)后,她多次找餐廳協商未果。劉女士的同事出庭作證說:“我們是圍著燒烤臺坐的,廚師把酒瓶打翻在臺上。劉女士的頭發(fā)都燒焦了,襯衫也著了火。”劉女士的代理人補充說,24歲的劉女士原來在公司做接待,面部的燒傷嚴重影響了她的生活和精神狀態(tài)。
庭審時,餐廳代理人說,當天廚師對火焰確實有些失控,做的火焰有些大。但因為劉女士不聽餐廳安排,從座位上站起才會燒傷。事發(fā)后,餐廳退賠了劉女士等人用餐費1500余元,還墊付了300元的醫(yī)藥費。餐廳僅同意賠償300元醫(yī)療費。(劉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