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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藏:食品抽檢環(huán)節(jié)病原微生物風險識別分類!

放大字體  縮小字體 發(fā)布日期:2023-11-02
核心提示: 食品病原微生物種類  依據GB 29921-2021《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預包裝食品中致病菌限量》,食品抽檢環(huán)節(jié)涉及的病原
 食品病原微生物種類

 

 

依據GB 29921-2021《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預包裝食品中致病菌限量》,食品抽檢環(huán)節(jié)涉及的病原微生物包括沙門氏菌、金黃色葡萄球菌、單核細胞增生李斯特氏菌、致謝大腸埃希氏菌、副溶血性弧菌、克羅諾桿菌(阪崎腸桿菌)。除以上病原微生物之外,食品檢驗過程中還會涉及志賀氏菌、產氣莢膜梭菌、糞大腸菌群、蠟樣芽孢桿菌、空腸彎曲菌、β型溶血性鏈球菌、大腸埃希氏菌O157:H7/NM、肉毒梭菌等其他類型病原微生物。

 

病原微生物分類依據

 

 

按照我國《病原微生物實驗室生物安全管理條例》規(guī)定,根據病原微生物的傳染性、感染后對個體或群體的危害程度,將病原微生物分為四類:

 

第一類

危害程度

最高

能夠引起人類或者動物非常嚴重疾病的微生物以及我國尚未發(fā)現(xiàn)或者已經宣布消滅的微生物。

第二類

危害程度

能夠引起人類或者動物嚴重疾病,比較容易直接或者間接在人與人、動物與人、動物與動物間傳播的微生物。

第三類

危害程度

一般

能夠引起人類或者動物疾病,但一般情況下對人、動物或者環(huán)境不構成嚴重危害,傳播風險有限,實驗室感染后很少引起嚴重疾病,并且具備有效治療和預防措施的微生物。

第四類

危害程度

在通常情況下不會引起人類或者動物疾病的微生物。

 

世界衛(wèi)生組織(WHO)同樣根據微生物的相對危害程度制定了4級劃分標準,根據感染性微生物危險度由低到高分為1級、2級、3級、4級。

 

中國分類

WHO分類

特點

第四類

1級

無或極低的個體和群體危險

第三類

2級

個體危險中等,群體危險低

第二類

3級

個體危險高,群體危險低

第一類

4級

個體和群體的危險均高

 

食品病原微生物的類別劃分

 

 

國家衛(wèi)生健康委員會于2023年8月18日發(fā)布了新版《人間傳染的病原微生物目錄》,對病毒、細菌、放線菌、衣原體、支原體、立克次體、螺旋體及真菌的危害程度分類和實驗室等級要求進行了規(guī)定。其中涉及病毒(包括阮病毒)167種;細菌、放線菌、衣原體、支原體、立克次體及螺旋體共190種;真菌151種。


從以上歸類表中可以發(fā)現(xiàn),食品檢驗環(huán)節(jié)涉及的病原微生物危害程度一般被定級為“第三類”,即病原體通常能引起人或動物的嚴重疾病,但一般不會發(fā)生感染個體向其他個體的傳播,并且對感染有有效的預防和治療措施。

 

食品病原微生物檢驗環(huán)境要求

 

 

按照《病原微生物實驗室生物安全管理條例》要求,實驗室從事病原微生物檢驗應具備相應的環(huán)境設施和設備,并達到國家相關標準或規(guī)范要求。根據實驗室對病原微生物的生物安全防護水平,依據生物安全國家標準的規(guī)定,將實驗室分為一級(BSL-1)、二級(BSL-2)、三級(BSL-3)、四級(BSL-4),其中三級和四級實驗室可從事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實驗,實驗室要求通過實驗室國家認可,頒發(fā)相應的生物安全實驗室證書(有效期5年)。一級和二級實驗室不得從事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實驗活動,并且目前不需要經認可或審批,一般的食品微生物第三方檢測實驗室均具備此類環(huán)境和設施要求。二級實驗室安全實驗室(BLS-2)可對上述表中提到的食品類病原微生物進行實驗活動。

 

GB 19489-2008《實驗室 生物安全通用要求》對不同級別生物防護等級實驗室的適用范圍做了規(guī)定:

生物安全防護級別

應用范圍

適用

一級

BSL-1,P1

適用于操作在通常情況下不會引起人類或動物的微生物

第四類病原微生物

二級

BSL-2,P2

適用于操作能夠引起人類或動物疾病,但一般情況下對人、動物或環(huán)境不構成嚴重危害,傳播風險有限,實驗室感染后很少引起嚴重疾病,并且具備有效質量和預防措施的微生物。

第三類病原微生物

三級

BSL-3,P3

適用于操作能夠引起人類或動物嚴重疾病,比較容易直接或間接在人與人、動物與人、動物與動物間傳播的微生物。

第二類病原微生物

四級

BSL-4,P4

適用于操作能夠引起人類或動物非常嚴重疾病的微生物,以及我國尚未發(fā)現(xiàn)或者已經宣布消滅的微生物。

第一類病原微生物

 

據國家衛(wèi)生健康委員會統(tǒng)計,截止2022年,全國已有從事人間傳染病原微生物實驗室活動的P3(三級)、P4(四級)實驗室63個,P2(二級)實驗室4.6萬個。根據《高級別生物安全實驗室體系建設規(guī)劃(2016—2025年)》要求,進一步提高我國高級別生物安全實驗室體系的建設水平,增強生物安全科技自主創(chuàng)新能力。

 

病原微生物實驗室等級劃分及參數(shù)要求

 

 

食品中病原微生物的檢驗環(huán)境及設施要求參照GB 4789.1-2016《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微生物學檢驗 總則》、GB 19489-2008《實驗室 生物安全通用要求》、GB 50346-2011《生物安全實驗室建筑技術規(guī)范》、GB 50073-2013《潔凈廠房設計規(guī)范》、GB 50591-2010《潔凈室施工及驗收規(guī)范》及《藥品生產質量管理規(guī)范》等標準和規(guī)范內容。

編輯:songjiajie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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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 風險 抽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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