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氧化硫進入體內(nèi)后生成亞硫酸鹽,并由組織細胞中的亞硫酸氧化酶將其氧化為硫酸鹽,通過正常解毒后最終由尿排出體外,因此少量的二氧化硫進入機體可以認為是安全無害的。其毒性主要表現(xiàn)為經(jīng)職業(yè)接觸所引起的急慢性危害。
急性中毒可引起眼、鼻、黏膜刺激癥狀,嚴重時產(chǎn)生喉頭痙攣、喉頭水腫、支氣管痙攣,大量吸入可引起肺水腫、窒息、昏迷甚至死亡。人對空氣中二氧化硫的嗅覺閾為0.03mg/L,刺激閾為0.01mg/L,0.03mg/L只能耐受1分鐘。
慢性毒性長期小劑量接觸空氣中的二氧化硫,會導(dǎo)致嗅覺遲鈍、慢性鼻炎、支氣管炎、肺通氣功能和免疫功能下降。嚴重者可引起肺部彌漫性間質(zhì)纖維化和中毒性肺硬變。經(jīng)口攝入二氧化硫的主要毒性表現(xiàn)為胃腸道反應(yīng),如惡心、嘔吐。此外,可影響鈣吸收,促進機體鈣丟失。
二氧化硫使用標準
為保證消費者健康,我國在食品添加劑標準中規(guī)定了二氧化硫類物質(zhì)在食品中的使用范圍、使用量及允許最大殘留量。如硫磺只限于熏蒸蜜餞、干果、干菜、粉絲和食糖;低亞硫酸鈉可用于蜜餞、干果、干菜、粉絲、葡萄糖、食糖、冰糖、飴糖、糖果、液體葡萄糖、竹筍、蘑菇及蘑菇罐頭,最大使用量為0.40g/kg;二氧化硫可用于葡萄酒、果酒等的最大使用量不應(yīng)超過0.25g/kg。竹筍、蜜餞、蘑菇及蘑菇罐頭、葡萄、葡萄酒和果酒等二氧化硫殘留量均不得超過0.05g/kg。餅干、食糖和粉絲殘留量不得超過0.1g/kg。FAO和WHO聯(lián)合食品添加劑專家委員會(JECFA)對二氧化硫類物質(zhì)作為食品添加劑的危險性評估為:二氧化硫的日容許攝入量(ADI)為0~0.7mg/千克體重,即一個60kg體重的成人,每天二氧化硫的攝入量不超過42mg。
如果在食品加工過程中沒有掌握好二氧化硫類物質(zhì)的使用量,或有些企業(yè)為了追求其產(chǎn)品具有良好的外觀色澤或延長食品包藏期限或為掩蓋劣質(zhì)食品,不顧標準限制,超量使用二氧化硫類添加劑,就有可能造成食品中二氧化硫的殘留量超過國家標準,從而對人體健康造成一定的不良影響。
慢性毒性長期小劑量接觸空氣中的二氧化硫,會導(dǎo)致嗅覺遲鈍、慢性鼻炎、支氣管炎、肺通氣功能和免疫功能下降。嚴重者可引起肺部彌漫性間質(zhì)纖維化和中毒性肺硬變。經(jīng)口攝入二氧化硫的主要毒性表現(xiàn)為胃腸道反應(yīng),如惡心、嘔吐。此外,可影響鈣吸收,促進機體鈣丟失。
二氧化硫使用標準
為保證消費者健康,我國在食品添加劑標準中規(guī)定了二氧化硫類物質(zhì)在食品中的使用范圍、使用量及允許最大殘留量。如硫磺只限于熏蒸蜜餞、干果、干菜、粉絲和食糖;低亞硫酸鈉可用于蜜餞、干果、干菜、粉絲、葡萄糖、食糖、冰糖、飴糖、糖果、液體葡萄糖、竹筍、蘑菇及蘑菇罐頭,最大使用量為0.40g/kg;二氧化硫可用于葡萄酒、果酒等的最大使用量不應(yīng)超過0.25g/kg。竹筍、蜜餞、蘑菇及蘑菇罐頭、葡萄、葡萄酒和果酒等二氧化硫殘留量均不得超過0.05g/kg。餅干、食糖和粉絲殘留量不得超過0.1g/kg。FAO和WHO聯(lián)合食品添加劑專家委員會(JECFA)對二氧化硫類物質(zhì)作為食品添加劑的危險性評估為:二氧化硫的日容許攝入量(ADI)為0~0.7mg/千克體重,即一個60kg體重的成人,每天二氧化硫的攝入量不超過42mg。
如果在食品加工過程中沒有掌握好二氧化硫類物質(zhì)的使用量,或有些企業(yè)為了追求其產(chǎn)品具有良好的外觀色澤或延長食品包藏期限或為掩蓋劣質(zhì)食品,不顧標準限制,超量使用二氧化硫類添加劑,就有可能造成食品中二氧化硫的殘留量超過國家標準,從而對人體健康造成一定的不良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