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選擇 natural selection 亦稱自然淘汰。指在自然界中,是基于自然的原因而發(fā)生的選擇過程。是達爾文提出的概念,達爾文注意到,育種家在進行動植物品種改良時,由于反復的人工選擇而取得了極為顯著的效果。由此類推認為,自然界的生物之間存在著十分激烈的生存斗爭,所以即使是對生存有利的微小變異被保留下來,這種變異通過強有力的遺傳規(guī)律而傳給后代。因此,生物隨時都在為了適應環(huán)境而不斷地改善其本身。這就是達爾文的自然選擇學說。這個學說現(xiàn)在是科學地闡明生物適應性進化的唯一正確的學說。群體遺傳學也可以說是將達爾文自然選擇學說予以定量化的一種嘗試。一般來說,群體內具有不同基因型的個體之間,如果其下代存活的個體數(shù)目有差異時,是自然選擇在基因型的水平上顯示其效果。但實際上自然選擇的作用是千差萬別的,因此為了統(tǒng)一地掌握自然選擇的作用方式,曾提出各種分類方法以及與此有關的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