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資質認定證書有效期為6年。
2、檢驗檢測機構需要延續(xù)資質認定證書有效期的,應當在其有效期屆滿3個月前提出申請。
3、資質認定部門根據檢驗檢測機構的申請事項、自我聲明和分類監(jiān)管情況,采取書面審查或者現場評審的方式,作出是否準予延續(xù)的決定。
對于沒有新增項目的,復查評審申請,資質認定部門可以結合機構自我聲明和分類監(jiān)管的情況,對管理完善、沒有違規(guī)違法行為、誠信度高的機構,可采取材料書面審查的方式,作出是否準予延續(xù)的決定。
(二)獲得CMA資質認定證書后,當有下列情形發(fā)生時,檢驗檢測機構應當向資質認定部門申請辦理變更手續(xù):
1、機構名稱、地址、法人性質發(fā)生變更的;
檢驗檢測機構需提交名稱變更申請表、法人性質變更備案表。地址發(fā)生變更時,分兩種情況處理:一是非檢驗檢測場所地址變更或者檢驗檢測場所地址名稱發(fā)生變化,提交地址變更中請表及相關證明材料,無需現場評審確認,直接換發(fā)新的資質認定證書及能力附表;二是檢驗檢測場所地址發(fā)生更,需現場評審確認,評審時僅考察與環(huán)境條件以及設備穩(wěn)定狀態(tài)的相關的條款。
2、法定代表人、最高管理者、技術負責人、檢驗檢測報告授權簽字人發(fā)生變更的;
檢驗檢測機構的法定代表人、最高管理者、技術負責人變更時,將人員變更備案表及其證明材料提交資質認定部門備案。授權簽字人變更時,需提交人員變更備案申請表及其證明材料,經資質認定管理部門批準后,方可履行授權簽字人職責。
3、資質認定檢驗檢測項目取消的;
檢驗檢測機構自愿取消檢驗檢測項目的,需填寫檢驗檢測項目取消申請表,經資質認定部門確認后,調整資質認定證書能力附表。
4、檢驗檢測標準或者檢驗檢測方法發(fā)生變更的;
已經資質認定的檢驗檢測標準發(fā)生變化,申請變更時,如涉及新增儀器設備、檢驗檢測方法等,需按照擴項辦理。如不涉及實際檢驗檢測能力變化,機構可自我聲明具備按照新標準開展檢驗檢測活動的能力,將標準變更備案表,提交資質認定部門即可,無需組織技術專家確認,直接批準。
5、依法需要辦理變更的其他事項。
檢驗檢測機構申請增加資質認定檢驗檢測項目或者發(fā)生變更的事項影響其符合資質認定條件和要求的,依照《檢驗檢測機構資質認定管理辦法》第十條規(guī)定的程序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