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的
制定該程序以保證避免食品過敏原的交叉污染,控制職工將過敏原物質帶入廠區(qū)污染產品,導致消費者食用后過敏,控制產品本身的過敏原對員工及消費者的保護,制定本規(guī)定。
范Χ
適用于產品實現過程對食品中本身帶有的及可能受到加工環(huán)境或人為污染的食品過敏的控制及消費者誤用的防止。
術語
過敏:是指生物體對外來的異物,所產生的一種不適當反應。
過敏原:能夠引起過敏反應的物質,通常稱為過敏原。
職責
1、 質量部檢查ÿ個新產品的成分,建立過敏原清單,并及時更新清單,保證相關部門能夠及時得到最新的過敏原信息。
2、 質量部在檢驗原料的運輸車輛時,檢驗車輛內是否安裝有與這一次采購原料無關的食品過敏原。
3、 生產部負責原輔料儲存時過敏原的控制。
4、 生產部負責生產過程中過敏原的控制。
內容
1、 主要的食物過敏原
過敏原種類有:
堅果類 (杏仁、松子、榛子、胡桃、腰果、栗子、美洲山核桃、巴西尖果、開心果、澳大利亞昆士蘭果),
谷物類 (小麥、黑麥、大麥、燕麥、Kamut及其雜交品種),
蛋類,
魚類,
花生,
豆類,
奶制品(包括乳糖),
甲殼類,
芹菜類,
芥菜類,
芝麻,
羽扇豆類,
二氧化硫及亞硫酸鹽濃度超過10mg/kg或10mg/litre即為
SO2 。
2、 培訓
質量部對管理人員、生產一線的操作人員、采購人員、倉儲人員、企劃人員、銷售人員進行相關的培訓,
主要培訓常見的食品過敏原種類、成分、特征、Σ害以及一些應注意的事項。
3、 對含有過敏原物質的產品生產控制及員工、消費者的保護:
3.1 原料購進控制:
要求供應商對原料過敏原成分進行標識,按其標識檢查評估過敏原物質的風險。
3.2 倉儲:
對不同原輔料在存儲時做到分開堆放,不混放并標識是否含過敏原成分;
3.3 領用:
對含有過敏原物質的原輔料在領用時,要得到常務副總經理的審批,生產前由生產部組織工人對過敏原反應測試,對有反應的工人進行調整。
3.4 產品包裝:
企劃包裝設計時,對產品含有過敏原的成分以及消費者注意事項進行標識,由銷售部確認后由客戶確認 。
3.5 監(jiān)管:
倉庫檢驗人員對原輔料的驗收、倉儲、領用、產品包裝標識對過敏原的控制情況進行監(jiān)管;
生產現場檢驗人員對生產過程進行監(jiān)管,如在生產過程中需更換產品時應監(jiān)督對機臺設備及工器具進行清洗、消毒后方可再使用。
如果存在過敏原在采購、倉儲、生產中存在交叉污染、員工過敏反應、產品包裝標識不符,立即通報生產主管并停止生產,由質量部與生產部組織人員進行糾偏和評估。
3.6 追溯:
假如含有過敏原成分產品超標,立即對所產生的新產品進行返工措施;
當含有過敏原成分的產品返工時,必須與其他的產品完全隔離;
在返工前后清除所有現場的遺留物品,返工后對現場、流水線及食品接觸面進行徹底清潔消毒,以防止過敏原成分混入其他產品;
返工后的成品必須明顯的標識和隔離,以防其他產品混淆。
返工和儲存過程做所有可追溯的記¼:如已發(fā)現出運的食品中含已知的過敏原成分或懷疑食品受到過敏原污染,而在產品標識中δ明確說明,必須立即實施《品質異常處理及召回程序》。
4、 糾偏措施
4.1 當工廠有新的過敏原出現時,必須及時更新清單并重新審核;
4.2 當顧客要求或者進口國的過敏原標準發(fā)生變更時,質量部應重新對工廠產品進行分析,并對清單做相應的更改。
4.3 食品標簽û有標識出過敏原成分,須通知有關部門停止印刷和使用并修改;
4.4 如果發(fā)現車間生產時被誤帶入過敏原,應對產品及時隔離評估評估,對可能受過污染的原材料及產品作不合格處理;
相關文件和制度
1、工作流程
2、相關文件及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