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生物項目是企業(yè)產品出廠及過程監(jiān)測特別關注的指標,也是食品抽檢的重點項目。工廠實際生產中,出廠檢驗有時會出現某批次微生物指標不合格,在食品抽檢中也有微生物不合格的信息公布。
那出廠檢驗中微生物不合格的產品,需要復檢嗎,抽檢中出現微生物不合格企業(yè)可以申請復驗嗎,相關規(guī)定又有哪些?下面就和食品伙伴網一起梳理下微生物復檢的相關標法,共同探尋答案。
一、法 規(guī)
《食品安全抽樣檢驗管理辦法》(2022年修正版)規(guī)定:“檢驗結論為微生物指標不合格的不予復檢”。另外《市場監(jiān)管總局辦公廳關于進一步規(guī)范食品安全監(jiān)督抽檢復檢和異議工作的通知》(市監(jiān)食檢〔2018〕48號)提到:“檢驗結論為微生物指標不合格的”不予受理。
《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2021年修正版)、《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2019年修訂版)未明確微生物是否可以復檢。
二、標 準
在檢驗標準和產品標準中有提及微生物復檢的問題,尤其是產品標準出廠檢驗、判定規(guī)則部分會有相關規(guī)定。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微生物學檢驗 總則》(GB 4789.1-2016)規(guī)定了食品微生物學檢驗基本原則和要求,適用于食品微生物學檢驗。該標準規(guī)定:檢驗結果報告后,剩余樣品和同批產品不進行微生物項目的復檢。
簡單列舉提到微生物復檢規(guī)定的兩個產品標準:
《糕點通則》(GB/T 20977-2007)判定規(guī)則明確,感官要求檢驗中如有異味、污染、霉變、外來雜質或微生物指標有一項不合格時,則判為該批產品不合格,并不得復檢。
《運動飲料》(GB 15266-2009)判定規(guī)則中規(guī)定:微生物指標不符合本標準時,判定該批次產品為不合格品,不得復檢。
三、國家市場監(jiān)督管理總局答復
另查詢到市場監(jiān)管總局關于微生物不合格復檢及復驗的留言回復匯總如下:
1.國家市場監(jiān)督管理總局答復:微生物不合格是否需要復驗
問:初檢機構在檢出微生物不合格,初檢機構是否進行微生物復驗?如無需復驗,食品檢驗工作規(guī)范的通知又要求檢測機構在出現不合格或存疑時需進行復驗。麻煩幫忙解答,謝謝!
答:您好,根據《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微生物學檢驗 總則》(GB 4789.1-2016)規(guī)定,檢驗結果報告后,剩余樣品和同批產品不進行微生物項目的復檢。對微生物檢驗結果復驗,可通過對檢驗過程記錄的復核實現。
2.國家市場監(jiān)督管理總局答復:食品抽檢微生物不合格是否需告知當事人可申請復檢
問:食品抽檢僅微生物不合格,按照《食品安全抽樣檢驗管理辦法》第三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復檢:(一)檢驗結論為微生物指標不合格的;之規(guī)定,明知當事人即使申請復檢也不會被受理,這種情況下其申請與否結果都是一樣的,是否還要需告知當事人可申請復檢?
答:您好,根據《食品安全抽樣檢驗管理辦法》第二十九條,縣級以上地方市場監(jiān)督管理部門收到監(jiān)督抽檢不合格檢驗結論后,應當按照省級以上市場監(jiān)督管理部門的規(guī)定,在5個工作日內將檢驗報告和抽樣檢驗結果通知書送達被抽樣食品生產經營者、食品集中交易市場開辦者、網絡食品交易第三方平臺提供者,并告知其依法享有的權利和應當承擔的義務。
四、復檢和復驗的區(qū)別
《食品檢驗工作規(guī)范》第十八條規(guī)定:“檢驗機構應當建立檢驗結果復驗程序,在檢驗結果不合格或存疑等情況時進行復驗并保存記錄,確保數據結果準確可靠。” 該規(guī)范第四十一條規(guī)定,復驗是指同一檢驗機構對原樣品進行的再次檢驗,以進一步確認檢驗結果。
根據《食品安全抽樣檢驗管理辦法》第四章和第五章的相關規(guī)定,復檢是指在初檢機構對樣品檢驗結論不合格時,由另一家檢驗機構作為復檢機構對備份樣品進行再一次檢驗的行為,復檢機構不得與初檢機構為同一機構。
簡單來說,復驗是因為做出不合格結論需要慎重,在得出結論前,同一檢驗單位再次進行檢查。復檢是出現了不合格結論后,被檢驗單位有異議時,申請另一機構做的檢驗。復驗類似交卷前的檢查,復檢類似評分后讓其他老師再次批卷。
結語
目前明確規(guī)定微生物不能復檢的主要法規(guī)和標準是《食品安全抽樣檢驗管理辦法》和《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微生物學檢驗 總則》(GB 4789.1-2016),個別產品標準中會提到出廠時的復檢規(guī)定。
出廠檢驗中微生物不合格的產品,可以內部復驗,再次確認檢驗結果,同時也可用于找出該批次產品不合格的原因,進行后續(xù)整改,生產出安全合格的產品。
抽檢中出現微生物不合格,企業(yè)有依法獲取抽樣檢驗結果通知及申請復驗的權利,并且對微生物檢驗結果復驗,是通過對檢驗過程記錄的復核實現,而不是在復檢機構進行再次檢驗。
報告出現微生物不合格不是終點,后續(xù)措施才是新起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