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的許可準入事關民生大計,因為食品的安全直接關系到健康,比健康更重要的是什么呢?信仰應該算了一個,清真兩個字好寫并不好做到,可以說要生產清真食品,從原料、工具、場所、人員等都有較高的要求,例如:清真宰羊就和普通的不一樣,而且順序反了也不算。
而現在的情況是什么人都可以隨意地標注“清真”,真是難為了穆斯林朋友們。在寧夏到是有這樣一個標準,天津也有,不過都是地方性,全國來說穆斯林(回族)要算是漢族以外的第二大人口了,卻沒有一個保障他們權利的食品安全體系,不能說不是一種遺憾。
目前西部大開發(fā)中,很多西部地區(qū)都有良好的畜牧業(yè),可以直接發(fā)展為食品加工。在我們的周圍,馬來西亞、巴基斯坦、伊朗等等,甚至泰國、菲利賓都有良好的穆斯林市場,更不要說和我們關系不錯的非洲國家。如果有這樣一個國家標準,勢必會帶動清真食品的出口,從而為西部的帶來更好的發(fā)展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