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概念
1. 有機農業(yè):指在動植物生產過程中不使用化學合成的農藥、化肥、生長調節(jié)劑、飼料添加劑等物質,以及基因工程技術及其產物,而是遵循自然規(guī)律和生態(tài)學原理,采取一系列可持續(xù)發(fā)展的農業(yè)技術,協調種植業(yè)和養(yǎng)殖業(yè)的平衡,維持農業(yè)生態(tài)系統持續(xù)穩(wěn)定的一種農業(yè)生產方式。
2. 有機食品:指原料來自于有機生產體系,根據有機認證標準生產、加工,并經獨立有機認證機構認證的農產品及其加工產品等。
有機生產基地的基本要求
1. 生產基地在最近2年(一年生作物)或3年(多年生作物)內未使用過GB/T19630-2005《有機產品》和《OFDC有機認證標準》中的禁用物質;
2. 種子使用前沒有用任何禁用物質處理。禁止使用任何轉基因的種子和種苗;
3. 生產基地應建立長期的土壤培肥、植物保護、作物輪作和畜禽養(yǎng)殖計劃;
4. 生產基地無明顯水土流失、風蝕及其他環(huán)境問題;
5. 作物在收獲、清潔、干燥、貯存和運輸過程中必須避免污染;
6. 從常規(guī)生產系統向有機生產轉換通常需要2—3年的時間,新開荒地及撂荒多年的土地也需經至少12個月的轉換期才有可能獲得有機認證;
7. 在生產和流通過程中,必須有完善的質量控制和跟蹤審查體系,并有完整的生產和銷售記錄。
有機產品加工/貿易的基本要求
1. 原料必須是已獲得認證的有機產品或野生(天然)產品;
2. 已獲得有機認證的原料在終產品中所占的重量或體積不得少于95%;
3. 只允許使用天然的調料、色素和香料等輔助原料、GB/T19630-2005《有機產品》和《OFDC有機認證標準》中允許使用的物質,禁止使用人工合成的色素、香料和添加劑等。禁止采用基因工程技術及其產物以及離子輻射處理技術;
4. 有機產品在加工、貯存和運輸的過程中必須避免受到污染;
5. 加工/貯藏/運輸/貿易全過程必須有完整的檔案記錄,并保留相應的單據。
關于有機檢查認證程序
1. 向OFDC檢查一部索取申請表和有機認證調查表并繳納申請費。
2. 申請者將填寫完畢的申請表、有機認證調查表,以及認證要求文件等寄回OFDC檢查一部。
3. OFDC檢查一部在審核文件認為申請者基本符合申請條件后將與申請者簽署認證協議。
4. 申請者根據協議將相關費用匯至OFDC。
5. OFDC派遣檢查員組織實施實地檢查。
6. 檢查員將檢查報告提交給OFDC頒證委員會審核,頒證委員會根據檢查報告和申請者提交的材料做出頒證決議。